我们坚定不移地崇尚“法、理、情”的顺序关系,而不是“情、理、法”或其他。对待具体的问题,原则是必须坚持的,然后才考虑道理上是否行的通,情面上是否过得去。
3、火炉论
公司的各项制度是一个“火炉”,能规范我们行为,明确职责分工,规范工作流程,以使我们提高工作效率、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。最终能使大家受益,享受到“火炉”的温暖。任何人在任何条件下不要试图去触犯制度,违反规定,那样无异于用手去触摸“火炉”,会被灼伤。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人,而不是惩罚人。
4、“责任蒸发”论
把百分百的责任分给两个人,那么这两个人承担的责任都只有百分之十,其余百分之八十都会“蒸发”,所以实行责任制的关键,必须让一个人对一项工作负全责。
5、“双循环控制”论
第一循环,上级布置工作任务、明确工作目标后,接受任务者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。
第二循环,无论受任者是否完成任务,以及工作进展如何,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复命,以便上级掌握足够的信息,把握事态发展,及时纠偏或进行决策。
6、“无缝连接”论
对于程序复杂的工作,由前一环节负责人交后一环节负责人办理时,前一负责人转交工作后必须跟进,督促下一负责人将工作延续。如发生工作停滞的情况,前一负责人有权向上级汇报。否则,由于第二负责人未将工作延续而造成工作延误,则前一环节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。只有工作“无缝连接”,才会使工作有效延续。